充电桩的CCC认证(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)是指根据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,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充电桩(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桩、充电设备等)必须通过CCC认证,确保其符合安全、电气性能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标准。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告:
20025年3月1日起,指定授权机构开始受理充电桩CCC认证。
2026年8月1日起,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将不允许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。
GB 39752(不包括5.1.4 安装) GB 44263(不包括6.2.2直流车辆接口温度 保护功能、8直流充电安全、其他条款的车 辆侧要求) | ||
GB 39752(不包括5.1.4 安装) GB 44263(不包括6.2.1交流充电接口温度 保护功能、7 交流充电安全、其他条款的 车辆侧要求) |
•基本认证模式;
•获证后监督:获证后的跟踪检查、生产 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、市场抽样 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或组合。•少量单批次的可选模式;
•少量单批次:同一批次下数量不超过5 台(套),已签订了销售合同并确定了 销售目的、客户、产品型号,在生产过 程中使用相同原材料且生产条件相同的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。 认证申请书;
认证委托人、生产者、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(如营业执照等)
(必要时);
生产者与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购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双方签字
盖章的声明(适用于认证模式2);
工厂检查调查表(适用于认证模式1,必要时);
认证委托人、生产者、生产企业之间签订的有关协议书或合同
(如ODM协议书、OEM协议书、授权书等)(必要时);
产品描述信息,主要包括:型号说明、技术参数、关键元器件
和/或材料清单、电气原理图、同一认证单元内所包含的不同
规格产品的差异说明等(必要时);
中文使用说明书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(必要时);
认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及CQC考核认定证明等材料(如有且
必要时);
对于变更申请,相关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件(如企业更名、行政
区域重新划分等)(必要时);
其他需要的文件
•样品选送要求:代表性型号(单一型号仅选取 本型号);
• 一般样品数量:2台;检查内容: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。
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。必要时,可到生产企业以 外的场所实施延伸检查。
•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: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 证能力要求》(编号:CNCA-00C-005)+《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 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》(附件二)
•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:
(1)认证产品上的产品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认证委托人、生产者 (制造商)、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应与型式试验 报告一致;
(2)认证产品的结构(主要为涉及标准要求的结构)与型式试验 报告一致;
(3)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与型式试验报告一致。
• 例行检验:通常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 行的100%检测;检测后,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,不再进 一步加工(根据产品和实现的特点,部分项目也可以在生产 过程中完成,之后的过程不影响该项目的最终结果)。
• 确认检验: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测,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;确认检验时,若工厂不具 备测试设备,可委托有资质实验室试验。
• 表中 *1 一次/批不应少于一次/年。
• 对C类或D类的生产企业,确认检验项目“电磁兼容试验” 和“控制导引电路检查”频次为一年一次,其他确认检验 项目频次为一年两次。
产品一致性检查 |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、铭牌、结构 | |
故障防护 | GB 39752 5.3.2.2 | |
绝缘电阻 | GB 39752 5.3.7 | |
工频耐受电压 | GB 39752 5.3.8.1 | |
触点粘连检测功能 | 交流供电设备:GB 44263 7.1.5 直流供电设备:GB 44263 8.1.7 | |
注:(1)型式试验应在一台产品上进行,100%检验应覆盖除型式试验样品外的其他所有产品; (2)检验的实施和检验报告要求同“型式试验”; |
•证书有效期: 认证模式1:五年; 认证模式2:6个月。
•到期换证:
认证模式1: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提交变更申请;
认证模式2:到期不再延续。
•证书扩展:
认证模式1:以最初进行全项型式试验的代表性型 号样品作为扩展评价的基础;
认证模式2:不可扩展。。
78300元 | ||
94100元 | ||
107000元 | ||
•认证委托人应当在产品本体的适当位置或产品 标牌上加施标准规格认证标志或自行印刷/模压 认证标志;
•确保认证标志的管理、使用符合《强制性产品 认证管理规定》及国家认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