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动汽车供电设备CCC认证:实施规则/细则解读浏览数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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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介绍

充电桩的CCC认证(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)是指根据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,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充电桩(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桩、充电设备等)必须通过CCC认证,确保其符合安全、电气性能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标准。
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告:

20025年3月1日起指定授权机构开始受理充电桩CCC认证

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将不允许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。



01
适 用 范 围


交流供电设备.png

额定输出电压小于等于交流1000V

1.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/固定式电动汽 车交流充电设备;

 2.非固定式电动汽车交流充电设备 (如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IC-CPD)


直流供电设备.png

额定输出电压小于等于直流1500V

一体式、分体式、便携式、移动式 等电动汽车直流充电设备。




02
认证依据标准


序号
产品种类
认证依据标准
1
电动汽车交流供电设备

GB 39752(不包括5.1.4 安装

GB 44263(不包括6.2.2直流车辆接口温度

保护功能、8直流充电安全、其他条款的车

辆侧要求

2
电动汽车直流供电设备

GB 39752(不包括5.1.4 安装

GB 44263(不包括6.2.1交流充电接口温度

保护功能、7 交流充电安全、其他条款的

车辆侧要求



03
认证模式
模式1
型式试验+初始工厂检查+ 获证后监督

本认证模式

•获证后监督:获证后的跟踪检查、生产 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、市场抽样 检测或者检查三种方式之一或组合。
模式2
型式试验+100%检验

少量单批次的可选模式; 

•少量单批次:同一批次下数量不超过5 台(套),已签订了销售合同并确定了 销售目的、客户、产品型号,在生产过 程中使用相同原材料且生产条件相同的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。




04
认证实施
模式1
理   
式试验  
厂检查  
证决定  
书签发  
模式2
理   
式试验  
100%检验  
证决定  
书签发 
05
认证委托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线上提交申请.png
www.cqc.com.cn线上 提交申请 (1-2个工作日完成受理)


 认证申请书;

 认证委托人、生产者、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(如营业执照等)

(必要时);

 生产者与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购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或双方签字

盖章的声明(适用于认证模式2);

 工厂检查调查表(适用于认证模式1,必要时);

 认证委托人、生产者、生产企业之间签订的有关协议书或合同

(如ODM协议书OEM协议书授权书等)(必要时);

 产品描述信息,主要包括:型号说明、技术参数、关键元器件

和/或材料清单、电气原理图、同一认证单元内所包含的不同

规格产品的差异说明等(必要时);

 中文使用说明书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(必要时);

 认证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及CQC考核认定证明等材料(如有且

必要时);

 对于变更申请,相关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件(如企业更名、行政

区域重新划分等)(必要时);

 其他需要的文件

06
认证实施——型式试验
国家强制认证试验报告.png

 •样品选送要求:代表性型号(单一型号仅选取 本型号);

• 一般样品数量:2台; 
• 补充样品数量:视代表性型号样品覆盖申请单 元内产品的标准要求的实际情况而定;
• 检测项目:标准规定的适用项目; 
• 型式试验时间:一般为40个工作日(不含关键 元器件和材料需随机试验时间、因资料或检验 项目不合格而进行整改和/或复试的时间等);
• 型式试验报告格式:采用CQC统一格式。





07
认证实施——初始工厂检查
工厂检查报告.png

检查内容: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。

 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。必要时,可到生产企业以 外的场所实施延伸检查。

 •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: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 证能力要求》(编号:CNCA-00C-005)+《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 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》(附件二)

 •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: 

(1)认证产品上的产品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认证委托人、生产者 (制造商)、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应与型式试验 报告一致; 

(2)认证产品的结构(主要为涉及标准要求的结构)与型式试验 报告一致; 

(3)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与型式试验报告一致。




08
认证实施——附件二
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.png

 例行检验通常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 行的100%检测;检测后,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,不再进 一步加工(根据产品和实现的特点,部分项目也可以在生产 过程中完成,之后的过程不影响该项目的最终结果)。 

• 确认检验: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测, 确认检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;确认检验时,若工厂不具 备测试设备,可委托有资质实验室试验。 

• 表中 *1 一次/批不应少于一次/年。 

• 对C类D类的生产企业,确认检验项目“电磁兼容试验” 和“控制导引电路检查”频次为一年一次其他确认检验 项目频次为一年两次




09
认识实施——100%检验


序号
检验项目
检验内容
1

产品一致性检查

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、铭牌、结构

2

故障防护

GB 39752 

5.3.2.2

3

绝缘电阻

GB 39752 5.3.7

4

工频耐受电压

GB 39752 

5.3.8.1

5

触点粘连检测功能

交流供电设备:GB 44263 

7.1.5

直流供电设备:GB 44263 

8.1.7

注:(1)型式试验应在一台产品上进行,100%检验应覆盖除型式试验样品外的其他所有产品

(2)检验的实施和检验报告要求同“型式试验”




10
获证后监督


企业分类
获证后监督频次
获证后监督内容
A类企业
原则上,两年一次
产品一致性检查、指定试验(如有)。原则上,一个认证 周期(5年)内实施一次全条款质量保证能力检查。
B类企业
一年一次
产品一致性检查、指定试验(如有)、与产品一致性有关 的质量保证能力条款,如3、4、5、6、9等。
C类企业
原则上一年一次
产品一致性检查和或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/市场抽样检 测、指定试验(如有)、产品一致性相关条款,其中3、4 、5、6、9为每年必查条款,一个监督周期应覆盖质量保 证能力体系全部条款。
D类企业
一年两次
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和或市场抽样检 测(D类企业一年至少抽样一次)、指定试验(如有)、 产品一致性相关条款,其中3、4、5、6、9为每年必查条 款,一年内应覆盖质量保证能力体系全部条款。




11
认证证书
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.png

•证书有效期: 认证模式1:五年; 认证模式2:6个月。 

•到期换证: 

认证模式1: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提交变更申请; 

认证模式2:到期不再延续。 

•证书扩展: 

认证模式1:以最初进行全项型式试验的代表性型 号样品作为扩展评价的基础; 

认证模式2:不可扩展。。




12
认证收费标准


产品类别
申请费
批准与注册费
工厂检查费
交流供电设备 (2501)
500元
800元
2500元/人日 
初始工厂检查:1-4人日 
获证后监督:1-2人日
直流供电设备 (2502)
产品类别
设备举例
检测收费举例
交流供电设备 (2501)
交流供电设备(交流桩,板载A+6mA,塑料 外壳,连接方式C,输出:220VAC,32A)

78300

交流供电设备(IC-CPD,板载A+6mA,输 出:220VAC,8A/16A)

94100

直流供电设备 (2502)
直流供电设备(20kW≤输出功率≤120kW, 金属外壳,GB/T 20234.3接口)

107000

备注:
 1.盐雾试验:60元/小时;光老化试验:100元/小时;该两项试验实际收费以实际试验时间为准; 
2.序号3仅适用于20kW≤输出功率≤120kW的直流供电设备。如输出功率大于120kW,输出功率每增加 10kW,检测费增加800元;
 3.此检测费仅适用于单一型号/配置。对于同一认证单元的不同型号/配置,视具体情况补充差异试验项 目并收取相应检测费用。



13
认证标志
CCC标志.png

认证委托人应当在产品本体的适当位置或产品 标牌上加施标准规格认证标志或自行印刷/模压 认证标志;

 •确保认证标志的管理、使用符合《强制性产品 认证管理规定》及国家认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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